| 中国·温州交通网 http://www.wzjt.gov.cn 来源: 发布时间:2006-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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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是全国12个海岛县之一,地处浙南沿海瓯江口外。长期以来,由于洞头独特的地形地质条件限制,落后的交通条件给海岛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严重制约着渔农村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近年来,随着康庄工程的完成,我县的农村公路已全部建成通车,路面等级和通达能力大大提高,所有行政村全部通达并实现了中、高等级路面铺装(沥青路面或水泥路面),绝大部分自然村通了水泥路。
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灵霓北堤的建成通车,促进了农村的物流、客运量快速增长,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不力和相关配套设施的缺乏,对农村公路通行能力成较大影响,主要表现在:1、农村公路路基面病害严重,如路基边坡塌方、边沟毁损,涵洞堵塞、路肩不平、路侧杂草、路面板块破损、错台、路面灌缝老化剥落、路面面层麻面露骨料,导致路况下降。2、相关安全设施不完善,如标志标牌缺乏,路旁安全护栏设置不全或缺损,平面交叉口设置不合理,危险高边坡、高挡墙未整治等。3、公路服务设施缺乏,如公路沿线的停靠点、交错车道、加油站点、服务点缺乏。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很复杂,有客观上的原因,又有主观人为的因素,经过对乡(镇)、村、相关管理部门的走访调查,我们认为主要原因还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体制、保障、制度等方面存在着一定问题。
1、农村公路养护体制不完善,农村公路养护机构未落实,行业管理不到位。
根据《公路法》规定的现行公路养护体制,县道的养护管理主体是县级政府,乡、村道的养护管理主体是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实行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实际情况是县一级有专门的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县公路管理段)负责国、省、县道的养护管理,而乡、村二级除大门镇下设一养护站外,其余乡镇、村基本没有设置相关的公路养护机构和组织,造成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的缺乏。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全县没有制定统一标准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交通公路部门行业指导和管理未到位,对农村公路养护缺乏指导、监督、考核;对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缺乏监督,使原本就匮缺的养护资金难以用到实处;缺乏切实可行的养护操作规程和成本核算办法。
2、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无保障。
养护经费严重缺乏。我县农村公路共187公里,省市交通部门仅按每公里补助养护资金1800元标准补助其中的82.8公里,每年共获得补助养护资金14.9万元,缺口资金达1OO万元以上。而目前县、乡(镇)、村没有明确的养护资金筹措办法,特别是大量新建的农村康庄工程没有养护资金来源。
3、农村公路养护从业人员严重不足,且人员素质偏低,养护机械化水平低。
全县乡村公路养护唯有大门养护站聘用长期养护工5人,其他乡镇、村的养护从业人员未定编,只在需要时聘请临时工。乡村公路的养护基本还处在原始的手工作业阶段,工效低下,养护设备、工具原始简陋,缺乏必须的养护机械设备和施工安全装备设施,无法应对规范后的高技术、大强度的养护管理作业。
“建设是发展,养护更是发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到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我们认为今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要重视解决以下几个关键性问题。
1、理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出台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明确乡(镇)政府为乡道、村道养护的责任主体,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明确养护资金的筹集办法和各级政府的出资比例;明确管养道路及里程;明确养护标准及考核办法;明确奖惩措施。
交通公路部门加强对公路养护行业的管理和督查工作。要结合养护作业规程、规范和我县实际情况,编制我县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程和质量检查考核标准,编制养护培训教材,开展好养护技术培训,加强日常养护检查,按季度对全县的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进行考核。
2、建立健全养护管理机构和组织。乡镇政府应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机构,村一级也应成立相关养护管理组织,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乡道及村道的小修保养。所有农村公路的大中修等养护工程向社会开放,采取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养护作业单位。
乡镇养护管理人员可由现有工作人员兼任,村级养护管理组织可由村组干部及老人协会成员兼任。要做到有机构、有组织、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有设施。
3、规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措机制。由交通公路管理部门根据公路等级、路面状况、公路里程测算公路养护总经费,由省、县、乡三级政府共同落实。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县、乡道养护费补助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二是县、乡(镇)、村三级财政配套筹集养护资金。考虑到我县镇乡、村经济基础薄弱,资金筹措困难,在分级分担的基础上,县财政应加大对乡道、村道养护资金的支持,适当的增大出资比例,配套资金比例可以调整到对乡道出资40一50%,对村道出资30一40%,其余部分由乡(镇)、村自筹。三是县政府制定年度财政预算时,将县、乡公路养护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一安排,形成专项资金,严禁被其他项目挪用,从财政资金分配制度上保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长效性。
4、建立健全养护资金的监督机制。养护资金由县财政或交通公路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户,专款专用。县、镇乡、村配套的养护资金应在月前到位,扣留大中修提留经费和养护机械设备购置经费后,可预拨一部分给乡镇、村,剩余部分资金可在养护检查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下拨,对养护质量不佳的乡镇、村扣发养护资金并责令整改,年终对养护质量优胜乡镇、村进行奖励。
5、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队伍建设。首先是优选养护从业人员,选择年龄较轻、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质量、安全责任书。从乡镇工作人员中聘用路政协管人员,以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其次是对养护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为养护队伍配备相应的器具、设备和设施,如交通车辆,养护施工机具,反光标志服务、安全设施。第三是鼓励乡镇成立实行公司化运作的专业化公路养护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公路养护权,实行市场化操作。
(作者单位:洞头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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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郑元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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