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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规范汽车"陪驾"服务业
中国·温州交通网 http://www.wzjt.gov.cn 来源:
发布 时间:
2006-11-02
为了规范汽车陪驾服务业的市场秩序,保证陪驾服务质量,温州市运管处对陪驾服务业作出规定。
从事这一行业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要有5辆以上等车辆;50万元的注册资金;从事陪驾服务的人员要具备《浙江省汽车驾驶员培训教员准教证》,车辆必须在车门两侧统一喷绘陪驾业户的名称和监督电话,车辆必须安装副制动装置。对于符合条件的,运管部门才发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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