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地图 | 汽车租赁 | 驾培服务 | 车辆维修 | 出行参考 | 交通知识 | 旅游服务 | 天气预报 | 港口信息 | 《温州交通》
气象服务:
 
全文搜索: 本站 互联网 温州交通网站群
当前位置:引导页>温州交通电子版>2003年第三期>交邮信息
 
温州规范汽车"陪驾"服务业
中国·温州交通网 http://www.wzjt.gov.cn 来源: 发布 时间:2006-11-02
  为了规范汽车陪驾服务业的市场秩序,保证陪驾服务质量,温州市运管处对陪驾服务业作出规定。
     从事这一行业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要有5辆以上等车辆;50万元的注册资金;从事陪驾服务的人员要具备《浙江省汽车驾驶员培训教员准教证》,车辆必须在车门两侧统一喷绘陪驾业户的名称和监督电话,车辆必须安装副制动装置。对于符合条件的,运管部门才发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
  作者: 
关于网站  |  网站导航  |  交通论坛  |  意见反馈  |  联系我们  |  RSS订阅  |  法律声明  | 隐私声明  |  使用帮助  |  引导页
版权所有:温州市交通局 浙ICP备05055250号
Copyright ©2003—2008 WenZhou Traffic Bureau.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杭州思达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