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温州交通网 http://www.wzjt.gov.cn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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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某是一名营销员,因私吞皮革款100多万元,日前被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责令退赔赃款。
去年,潘某应聘到浙南鞋料市场一皮革店当营销员。没过多久,潘某就接来了很多订单,老板都称赞他能干。从去年3月到12月,他从店里拉走了价值135万余元的货物。他陆续向店里返还了28万余元的货款,可到年底要进行结算时,潘某突然消失了。
后来,潘某自己给店老板来信说出了失踪的原因。他说,那些货单都是他伪造的,他从店里拉走的皮革半价卖给了别人,有些钱他拿去还债,有些钱则用掉了。在老板的劝说下,潘某回到店里,老板送他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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