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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温州交通网 http://www.wzjt.gov.cn 来源:洞头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0-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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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春运期间,洞头运管所为强化出租车行业管理,制订了“十个一律” 严管措施,严厉打击出租车各类违法违章经营活动。
一是凡发现无《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人员上岗驾驶出租车的违章行为,一律按《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上限3000元予以处罚;二是对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乱提价的出租车驾驶员,一律处于2000元罚款并予以记分;三是对拒绝载客、故意绕道、途中甩客、强行拼载的出租车驾驶员,一律处于1500元罚款并予以记分;四是对出租车计价器擅自安装开关或计价器显示金额不清晰、不准确的,未及时送修,仍以各种虚假名义在运营的,一律处于1000元罚款并予以记分;五是对不按规定使用出租车专用发票或票据模糊不清的,一律暂扣《道路运输证》并予以记分;六是对车容车貌不整洁、服务设施不齐全的,一律暂扣《道路运输证》并记分;七是对服务资格证放置不规范的,一律视为未按规定使用服务资格证,实行记分处理;八是违章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反响特别强烈的案件的出租车驾驶员一律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重新参加市级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九是对春运期间出现二次违章的驾驶员,一律按处罚条款的上限进行处罚;十是所有违章的出租车及驾驶员名单一律在洞头电视台和新闻网等媒体进行曝光。并确定“十个一律”严管措施以公开信和短信通知形式对全体出租车驾驶员进行提醒和告诫。
春运首日“百日稽查”整治行动中,洞头运管所通过定点稽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强化了对现场违章的查处力度,并安排稽查人员在各个卡点和主要路口向出租车驾驶员发放了《致全体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公开信》,对出租车文明规范经营和“十个一律”严管措施进行了宣传和强调,倡议全体从业人员要依法经营,文明服务,共同努力,维护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活动当天,累计发放公开信100份,发出短信485条。同时,执法过程中顶住各种人情风、说情风压力,努力保持“十个一律”严管措施的严肃性和处罚尺度的统一性。截至二月五日,被查获的三辆未使用计价器,符合“十个一律”严管措施对象的出租车驾驶员均处以2000元的处罚并进行曝光,对出租车违章经营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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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健民、高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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