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交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意见 |
|
|
| 中国·温州交通网 http://www.wzjt.gov.cn 来源: 发布 时间:2007-04-10 |
|
|
|
|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对交通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为我市交通在“三次跨越”中走在前列做好廉政保障,现结合交通实际,制定2007年交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意见,具体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朱铁山同志对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负责。
仇德俊同志负责办公室、审计财务处、交管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高广尘同志负责建设处、规划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李炳权同志负责派驻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负责对全市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徐锦栋同志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吴松海同志负责政治处、交战办、交邮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
1、落实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工作,由吴松海同志负责,政治处牵头,办公室、法规处、派驻纪检监察参与,其中:
(1)、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大实践活动由政治处负责。
(2)、开展倾听民意、公开政务、提升服务的“阳光行动”,由办公室、政治处、法规处、派驻纪检监察负责。
(3)、健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工作,由政治处、办公室、法规处、派驻纪检监察负责。
2、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工作,由仇德俊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财务处参与、派驻纪检监察监督。
3、规范公务接待制度,设立定点接待工作,由仇德俊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财务处参与, 派驻纪检监察监督。
4、制止公车私用问题,由仇德俊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派驻纪检监察监督。
5、治理购送和收受礼金、礼卡、礼券等问题,由李炳权同志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牵头,有关处室和单位参与。
6、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工作,由吴松海同志负责,政治处、派驻纪检监察参与。
7、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和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在工程建设、线路审批、企业升级、技术改造等方面谋取非法利益,不准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及外商、私营企业主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的有关规定工作,由李炳权同志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牵头、有关处室参与。
8、外出学习考察审批及上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工作,由李炳权同志负责,派驻纪检监察具体办理。
9、执行县(处)级领导干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在规定范围内接受聘任或从事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工作,由李炳权同志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监督,政治处参与。
10、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工作,由李炳权同志负责,派驻纪检监察具体办理。
11、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由李炳权同志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牵头,法规处参与。
三、查办案件工作
1、继续落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由李炳权同志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牵头,有关处室参与。
2、落实市委《关于对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委办〔2006〕94号)精神,对局领导班子的监督工作,由李炳权同志负责,派驻纪检监察参与;查办局管领导干部、局机关公务人员、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违纪案件工作,由李炳权同志负责,派驻纪检监察具体办理。
四、行风建设工作
1、抓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执法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工作由李炳权同志负责,法规处牵头,交管处、市公路处、公管处、派驻纪检监察等参与。
2、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由李炳权同志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牵头,交管处参与、市公路处、运管处具体实施。
五、治本工作
1、组织廉政教育“讲师团”,开展送教育下基层、举办警示教育等党风廉政建设宣教工作由李炳权同志负责,派驻纪检监察具体实施。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工作,由李炳权同志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牵头,政治处、办公室、财务处等参与,其中:
(1)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制度工作,由政治处负责。
(2)落实领导干部礼品登记制度工作,由派驻纪检监察负责。
(3)落实加强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工作,由政治处、派驻纪检监察负责。
(4)落实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反馈制度工作,由李炳权同志负责,派驻纪检监察具体实施。
(5)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对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实行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工作,由李炳权同志负责,派驻纪检监察具体实施。
3、政务公开工作,由仇德俊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机关各处室及局属有关单位参与。
4、厂务公开工作,由李炳权同志负责,法规处具体实施,交邮工会参与,派驻纪检监察监督。
5、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由仇德俊同志负责,财务处具体实施,派驻纪检监察监督。
6、推行政府采购制工作,由仇德俊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财务处参与,派驻纪检监察监督。
7、加强交通工程建设执法监察工作,由高广尘同志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牵头,建设处具体实施,市公路处、质监站、局财务处参与。
8、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执法监察和廉政工作,由徐锦栋同志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牵头,各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指挥部参与。
9、农村公路康庄工程建设的廉政工作,由高广尘同志负责,建设处、康庄办具体实施,派驻纪检监察监督。
10、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工作,由朱铁山同志负责,财务处具体实施,政治处参与、派驻纪检监察监督。
分管领导如有工作变动和分工调整,责任分工工作作相应调整。
|
|
|
|
| |
作者: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