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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56号建议的答复函 温交函〔2008〕51号
中国·温州交通网 http://www.wzjt.gov.cn 来源: 发布 时间:2008-08-22
  张美超等四位代表:
  你们在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要求对104国道平阳县昆阳、鳌江过境段进行改建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到的104国道平阳县昆阳、鳌江过境段改建工程,长约12公里,为104国道平阳县境内的重要路段。该项目改建完成后,既能承担较大的交通流量,又能带动平阳县以及昆阳、鳌江镇的经济发展。
按照现行公路建设程序,公路建设需先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选址、环境影响等专项审查),以及建设资金的筹措等,如涉及基本农田还需报国家审批。 目前,我局已将104国道平阳县昆阳、鳌江过境段改建工程和104国道温州西过境公路改建工程一并委托温州交通规划设计院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争取年内编制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2009年上报省交通厅。我局将继续联系平阳县交通部门,建议当地交通部门,根据轻重缓急和资金筹措、土地报批等情况,进一步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万鸣华,电话:88860349。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代表建议 答复 函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平阳县人大常委会、交通局。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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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交通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2日印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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