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对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2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温交函〔2008〕56号 |
|
|
| 中国·温州交通网 http://www.wzjt.gov.cn 来源: 发布 时间:2008-08-26 |
|
|
|
|
|
|
瞿维妙等16位代表:
你们在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快建设滨海大桥的议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开发和建设温州沿海产业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两创”总战略的具体实践,也是温州拓展发展空间,由滨江城市向滨海城市跨越的必由之路。交通是先导性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建设和发展沿海产业带,交通必须先行,必须依靠沿海快速通道作为支撑。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拟实施建设的沿海快速通道有沿海高速公路(甬台温改扩建项目)和南金公路(滨海大道)两个项目。你们所提的建议符合规划要求,我们正在努力推进。
但由于目前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政策,受资金和土地等要素制约,同时建设沿海高速公路(甬台温改扩建项目)和南金公路(滨海大道)两个项目,条件尚不具备。经综合比选,通过市委、市政府决策,并请示省交通厅同意,我市计划先期建设沿海高速公路,分段逐步推进南金公路建设。你们在议案中所提的“滨海大桥”,是沿海高速公路在灵昆岛位置需要建设的跨瓯江大桥,已列入“工可”研究范围。
目前,沿海高速公路项目已进入“工可”阶段,我局专门成立了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全力推进该项目前期工作。计划于2008年年底前完成该项目“工可”报告编制,争取2010年开工建设。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王宪孟,电话:88860376。
主题词:文秘工作 代表建议 答复 函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乐清市人大常委会、交通局。 共印9份
------------------------------------------------------------------------------
温州市交通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6日印发
|
|
|
|
| |
作者: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