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局,市公路处:
按照《关于开展严惩“双超”保护桥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温交〔2007〕182号)和《关于立即开展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温交〔2007〕159号)要求,我市从今年8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严惩“双超”保护桥梁和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各地、各单位均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工作力度、深度和广度等方面,仍存在不平衡,问题也不少。对此,市局于11月28日召开了开展严惩“双超”整治保护桥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汇报分析会,现将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交通局,市公路处和有关单位务必于近期对温交〔2007〕182号和温交〔2007〕159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于尚未落实的工作进一步加以落实,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国、省道18座桥梁(见附表)存在的安全隐患,市公路处要按照要求迅速采取措施,路政部门要及时按标准设置限载标志,养护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观测和及时提出改造或大修方案,并积极予以实施,以确保国、省道桥梁运行的安全。
三、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县、乡道47座桥梁(见附表)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各县(市、区)交通局牵头,立即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及专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予以整改,确保行车安全。并将整改情况于12月底上报市局。
附件:温州市桥梁安全隐患四、五类公路桥梁统计表。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桥梁 安全 专项 整治 通知
抄 送:省厅、 市安委会。 共印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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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人:邵富军 打字:潘钿存 2007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