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局,归口、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交通系统的安全与稳定,使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安全、快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省厅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要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确立的“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单位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抓好各项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各单位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早计划、早部署、早准备,真正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范于未然。
二、加强安全保卫,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各单位在春节前,要认真组织一次全面安全保卫工作检查:一是检查重点场所、重要设备和要害部位有无隐患;二是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三是检查防盗措施是否到位,防护设备有无损毁;四是检查危险品管理的各项制度是否落实,特别是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品、易燃易爆、烟花爆竹的运输管理,严禁旅客把危险品、易燃易爆、烟花爆竹带上车、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必须采取整改和补救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系统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
三、落实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做到思想重视、提前组织、提前安排、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持信息畅通,做好重大情况的报告制度,遇有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必须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及时妥善处理。
请各单位将2007年春节值班安排表,于2月15日前上报局综治办,联系电话:88860395、传真88860395。
二○○七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节日、安全、保卫、通知
抄 送:省厅综治办,市综治办,鹿城区江滨街道综治办,
局综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成员。 共印40份
------------------------------------------------------------------------------
拟稿人:高良肇 打字:蒋婧 2007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