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客运许可审核与公示程序》,现将下列客运许可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有效期为为10天(2008年9月16日至25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处监察室,请署名并附联系方法(单位举报请加盖单位公章),我处将为举报人保密。
联系地址:温州大道运政大楼监察室
邮 编:325000
联系电话:88600021
传 真:88600021
温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2008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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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长运公司、乐清长运公司
要求延续经营岭头至大荆班线和车辆更新(3辆更新为1辆)
经营权配置、 车辆 更新
拟同意永嘉长运公司、乐清长运公司延续经营岭头至大荆班线,企业必须占班线股份的20%以上,经营期限暂定1年(至2009年9月底、到期后进行考核),双方原各3辆17座旧运力退出营运,各新投放1辆19座中级以上客车,走向经由后林、甸岭下、仙溪、黄皮岙,班次为每日1.0班。
3
温州金鹿客运公司
要求延续经营新南站至白象班线和车辆更新
经营权配置、 车辆> 更新
拟同意温州金鹿客运公司新南站至白象班线4辆30座旧运力更新为4辆35座高级客车,车型统一,班线执行温州快线服务标准,车辆喷涂温州快线标识,经营期限重新核定为5年(截至2013年12月),班次、走向、中途停靠点等其它事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