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12 |
法定名称 |
资质申报和年检 |
责任部门 |
市局建设处 |
| 办理依据 |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浙江省九届人大公告第59号,2001年12月28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1第87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1年第93号),《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2年第142号),《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2年第4号),《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业)施工企业资质标准》(交公路发2000年178号) |
| 《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资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交[2001]96号) |
| 承报条件 |
从业单位按照自身的经营特点和企业资质申报或年检的规定,将企业的机构体系、生产经营、工作业绩、制度建设、人员设备、安全生产等情况汇总上报。要求资料齐全。 |
| 必备材料 |
1、资质申请表;2、有关人员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机械设备发票等原件;3、注册资本审计报告。 |
| 办理程序 |
收取上报资料(含“办事要求”栏中的内容)——预审资质申报资料或年检资料——签署意见——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核或审批 |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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