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建设大路网 |
考核内容 |
考核评分 |
总分 |
初核部门 |
| 得分、扣分标准 |
计分 |
| 高速公路 |
加强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管理,加快发展本地ETC车辆用户。 |
措施有利,效果明显,ETC用户数达800个得3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3 |
30 |
省公路局 |
| 干线公路 |
41省道永嘉上塘至岭下段建成通车。 |
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3 |
| 78省道苍南段建成通车。 |
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3 |
| 104国道乐清湖雾至清江段建成通车。 |
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3 |
| 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开工。 |
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2 |
| 温州乐清市雁荡至永嘉县楠溪江公路形象进度完成30%。 |
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2 |
| 农村公路 |
完成通村公路(路基路面)建设里程117公里。 |
完成得满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4 |
| 养护大中修 |
完成国省道大中修65公里。 |
按时完成大中修计划,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得1分;超额完成不加分;未按时完成大中修计划,每个项目扣0.5分,最多扣1分。 |
1 |
|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做到三个“落实”:1、责任主体得到落实:县级政府均出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法规。2、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得到落实:日常养护地方财政投入达到省定最低标准,养护工程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3、所有乡镇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落实专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 |
县(市、区)政府未出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法规的,每个县扣0.5分。县(市、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地方财政投入未达标的,每个县扣0.5分。各县(市、区)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的乡镇未达到乡镇总数80%的,每个县扣0.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 |
3 |
|
| 公路安保 |
完善安全设施里程510公里 |
按时完成安保工程计划,质量合格得2分,未完成计划,按比例酌情扣0.5-2分。 |
2 |
| 危病桥梁改造25座 |
按时完成病危桥改造,质量合格得2分,未完成计划,每座扣0.1分,最多扣2分。 |
2 |
| 交通标志标线管理 |
完成国家和省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调整工作;完成国省道公路标志标线增设和维护工程;完成辖区内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县道标志标线设置率75%以上;乡道标志标线设置率55%以上;村道标志标线设置率35%以上。完成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清理和完善工作;高速公路、国省道、重要县道限速标志设置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