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缙线永嘉巽宅至界坑段改建工程项目已由温州市交通局温交复(2008)1号批准建设,经费已经落实。永嘉县永缙线巽宅至界坑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为该项目的业主,并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同强制性资格条件详见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网。
1、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路基工程施工经历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的永缙线永嘉巽宅至界坑段改建工程二期A合同段,公路等级为三级,设计时速30km/h,路基宽度7.5m,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桩号1K+200~4K+200路段,按一个合同段实施,其施工合同内容包括:路基、桥涵及其附属工程等。施工预计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可于2008年1月10日至14日(本文件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上午8:30~11:00和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有效交易证(必须要交易员本人刷卡)、承包报名表、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到永嘉县招投标中心(永嘉县建设大楼三楼)处洽购招标文件(不含交通部编《范本》)。每套收成本费1000元(含招标专用图纸),售后不退。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请各投标人派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出席现场考察(交通工具自备)及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8年1月18日9:30
考察集合地点:永嘉县巽宅镇镇政府三楼会议室
标前会议时间:2008年1月18日10:30
标前会议地点:永嘉县巽宅镇镇政府三楼会议室
5、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年1月29日上午9时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永嘉县招投标中心(永嘉县建设大楼三楼),逾期不予受理。
6、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法人授权书。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投标中心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的银行基本结算帐户汇出,不得以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担保必须在1月28日16:00前到达招标人指定帐户,如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没有提供投标担保入帐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未中标单位投标担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凭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副本原件到招投标中心处办理投标担保金无息退付手续。但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需交现金5万元人民币至永嘉县永缙线巽宅至界坑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人开户名称: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嘉县支行
帐 号:33001627635059585858
招标人:永嘉县永缙线巽宅至界坑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永嘉县巽宅镇后村
邮 编:325117
联系人:李革、戴友谊
电话:13706780667、13868631829
传真:0577-67132250
招标人:永嘉县永缙线巽宅至界坑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