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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温州交通网 http://www.wzjt.gov.cn 来源:温州市交通局 建设处 发布 时间:2007-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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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省道露礁桥段改建工程(垟湾段)项目已由浙江省交通厅批准建设,经费已经落实。49省道露礁桥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为该项目的业主,并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同强制性资格条件详见永嘉县招投标中心网。
1、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路基路面工程施工经历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的49省道露礁桥段改建工程(垟湾段),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度12m,路面宽度7.5m,路线全长750m。施工预计工期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可于2007年12月7日至11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持有效交易证(必须要交易员本人刷卡)、承包报名表、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到永嘉县招投标中心(永嘉县建设大楼三楼)处洽购招标文件(不含交通部编《范本》)。每套收成本费500元(含招标专用图纸),售后不退。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请各投标人派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出席现场考察(交通工具自备)及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7年12月12日8:30
考察集合地点:49省道露礁桥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垟湾村)
标前会议时间:2007年12月12日14:30
标前会议地点:永嘉县桥下镇政府
5、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7年12月27日上午9时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永嘉县招投标中心(永嘉县建设大楼三楼),逾期不予受理。
6、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法人授权书。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以电汇方式向招投标中心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投标担保必须在12月26日16:30前到达招标人指定帐户,如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没有提供投标担保入帐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未中标单位投标担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凭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副本原件到招标人处办理投标担保金退付手续,7天内无息退还。但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需交现金5万元人民币至49省道露礁桥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人开户银行:永嘉县桥下信用社,帐号:1103061601201000269801
招标人开户名称:49省道露礁桥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人:49省道露礁桥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永嘉县桥下镇垟湾村 邮 编:325106
联系人:徐松林
电 话:13868617329
传 真:0577-67410018
招标人:49省道露礁桥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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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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