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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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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检测、维修等道路运输服务业经营许可证-维修(一类,二类)-运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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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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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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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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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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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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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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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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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88926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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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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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汽车(含挂车、半挂车)、摩托车修理、维护、小修或专项修理的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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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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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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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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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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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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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价费[2004]3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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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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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739.2-200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并与其经营种类、范围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场地、专业人员等开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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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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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身份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2、《浙江省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书》、《浙江省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情况登记表》;
3、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序号)预核准通知书》;
4、机动车维修场地(包括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有效使用证明(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所有权证明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提供的租赁协议应为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书;
5、必要的设备、设施、仪器明细表、来源证明(发票或租赁协议)和设备检定合格证明;
6、必要的技术人员名册、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与原件核对无误);
7、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的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汽车尾气的收集净化装置等);
8、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人员培训制度;
(4)设备管理制度;
(5)配件管理制度;
(6)技术和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7)进、出厂登记、检验、竣工出厂合格管理制度;
(8)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9、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的,还应提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人员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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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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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批中心窗口受理
2、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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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 程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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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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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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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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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zjt.gov.cn/cyzn/zxsb/bssb/index.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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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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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zjt.gov.cn/cyzn/zxsb/bscx/index.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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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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